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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管中心内设四科一室,下设一校一所。
执教管理科,监督指导科,稽查科, 财务科,办公室,市交通职业技能开发学校、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。
管理职能和业务范围
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行业管理的法规、规章及相关文件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、办法、制度、细则,并予以组织实施。
2、组织搞好对本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调研和预测,编制驾培行业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加强宏观调控和合理布局。
3、负责抚顺地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工作(包括社会驾驶培练业务管理)。
4、负责抚顺地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。共6类,分别是:
1.客货运输驾驶员;
2.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;
3.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;
4.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;
5.道路运输经理人;
6.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。
5.负责抚顺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行业管理工作。
6.负责抚顺市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。
7.会同劳动部门对道路运输从业的初、中、高级驾驶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。
8.会同物价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、劳动职业技能鉴定各项收费的监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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