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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经市编委批准为县团级事业单位,下设14个科室,1个省级检查站,10个运输管理所其中6个直属所,4个业务指导县区所,代管抚顺市地方海事局。全地区共有运管人员281人,其中市公处直属146人。在省运输管理局行业指导和市交通局的直接领导下,依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〉、〈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〉、〈抚顺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〉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〉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〉所赋予的职权,对全地区道路旅客运输、道路货物运输、客货场站、机动车维修行业、城乡出租汽车、水上运输及水上船舶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。保护合法经营,打击非法营运,规范运输市场行为。贯彻执行国家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,组织完成政府指令性抢险、救灾运输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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