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简介
抚顺市公路管理处现为正县级事业单位,行政上隶属于抚顺市交通局领导,业务上隶属于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领导。抚顺市公路管理处的前身叫抚顺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,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成立。
公路管理处职责范围
1 、负责编报抚顺地区(市政界以外)公路建、养、管、收的计划、规划、监督检查、统计报表等管理工作。
2 、负责抚顺地区(市政界以外)公路建、养、管、收的资金管理及财务统筹、决算等工作。
3 、负责抚顺地区(市政界以外)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定额、招投标、资质审查及施工中的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。
4 、负责抚顺地区(市政界以外)公路的小修、保养,公路路况及交通量调查工作,不断改善各级公路质量。
5 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公路法规、条例、办法,依法行使政府部门职能进行临建审批、处理路产案件等路政管理工作,维护公路的安全和畅通。
6 、负责抚顺地区市政界以外)公路建设中的材料、机械设备,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更新工作。
7 、负责抚顺地区公路部门的劳动工资、职工劳保、培训、疗养等工作。
8 、负责抚顺地区公路管理部门科技开发、申报及计算机局域网络管理等工作。
9 、负责处机关对内、外部门的行文及信息传播、车辆管理、后勤服务等工作。
10 、负责抚顺地区公路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,定期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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