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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工作承诺
为更好地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,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抚顺县交通局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政务公开,挂牌上岗。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,所有执法人员一律挂牌上岗。
二、道路运输经营者开业、停业,保证在接到申请半个月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。
三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,保证做到仪容仪表端庄、行为动作规范、文明执法、热情服务,依照法定程序检查、处理。
四、对所查扣非法经营车辆的处理,坚持有法可依,执法必严的原则,检查、收费、罚款定性准确,程序严格,处理公开。对当天查扣的车辆,违章事实清楚,业主愿意接受处理的,做到处理、放行不过夜。确需立案进行处罚的,必须按程序逐级请示、批准。
五、所有交通规费(含代收项目、工本费除外)的征收,一律开具票据,严禁收款不开票。
六、办理营业性道路运输证,补发两证(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、道路运输证),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0分钟。
七、征收人员服务热情,对相关事项交代清楚,严格按照标准征收,制单规范。在验证有关证件后,制单、收费、填写记录卡,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
聘请社会监督员
人大代表:潘余昌 政协委员:刘杰臣
乡镇代表:叶 甲 厂矿代表:刘洪声
客运代表:郭绍波 货运代表:佟旭波
监督举报电话:7692001
抚顺县交通局
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
公路养护工作承诺
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,发展地区经济,确保公路快捷、安全、舒适、畅通,抚顺县交通局向社会郑重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黑色路面出现坑槽,3日内处理完毕。白色路面出现坑槽、搓板,5日内处理完毕。
二、小型翻浆、水毁不阻车。出现大面积翻浆、水毁及时组织抢修,保证在48小时内恢复通车。
三、冬季除雪防滑做到“以雪为令,不误头班客车,百次事故与路无关”。大雪过后,干线确保48小时行车道露黑色路面。其他公路及时除雪,村屯、岭道、弯道、桥头两侧、客运站点等防滑段确保在早7点前完成防滑料的撒布任务。
四、出现路产损坏案件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,追查肇事者,收取路产赔偿费,5日内完成损坏部位的维修,保证公路设施常年完好。
五、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,边沟畅通无积水,标志清晰无污物,桥涵完好无损坏,绿化整齐无空白。
聘请社会监督员
拉古乡:高云喜 上马乡:孙敬波 章党镇:时广泽
石文镇:梁凤臣 后安镇:王达文 哈达镇:袁敬波
海浪乡:王德权 峡河乡:张景昌 汤图乡:张玉春
马圈子乡:秦兆清
联系电话:4801009 4089127 4610524
监督电话:7672380
抚顺县交通局
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|